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1-15
事项名称: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益阳市人民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安政发〔2015〕15号)
受理机构: 县防火办
决定机构: 356488.com
办理条件:
一、需要在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除外)。
二、需要在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相对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方案和防火措施可行;
2、取得森林、林地使用者或者所有者同意;
3、须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有同意征、占用林地的审批相关文件。
申请材料:
1、在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申请表一式二份;
2、在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方案材料(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和面积、参加人数、活动方式、活动对森林、林地的影响评估及补救、补偿措施等内容)一式二份;
3、森林、林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同意其在所属森林或林地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相关证明一式二份;
4、森林火灾安全防范方案及措施等材料(包括扑火人员到位情况,森林火灾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措施,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措施等内容)一式二份;
5、活动地点地形图。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林业局受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二、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并起草审批意见,审查后报主任审核,主任审核通过后提交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审核签批,主管副局长签批后由承办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主任无法审核,由其授权的工作人员审核;主管副局长无法签批,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签批。
办理期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检查:《356488.com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服务承诺制度》、监督电话:0737-7291610
咨询渠道:县防火办。电话:0737-7822030
责任追究:《356488.com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5:00
办公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南区莲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