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1-15
事项名称: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九条、《湖南省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管理办法》第四条、《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益阳市人民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安政发〔2015〕15号)
受理机构:营林站
决定机构:356488.com
办理条件:
一、需要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的单位或个人。
二、申请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内收购; 超越许可证有效区域的种子经营者和无许可证的科研机构,需委托种子所在地的林木种子经营者进行收购;
(二)收购用途只能用于科学研究、良种选育、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或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
申请材料:
1、《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自然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3、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4、委托收购的,必须附上被委托人上述2、3项的材料和委托书;
5、收购用途证明和有关种子采集等批准文件一式二份。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林业局受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二、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并起草审批意见,审查后报站长审核,站长审核通过后提交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审核签批,主管副局长签批后由承办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站长无法审核,由其授权的工作人员审核;主管副局长无法签批,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签批。
办理期限:14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检查:《356488.com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服务承诺制度》
监督电话:0737-7291610
咨询渠道:营林站,电话:0737-7293026
责任追究:《356488.com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5:00
办公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南区莲城路